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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 |
| 1、采购项目编号:豫财磋商采购-2025-391 |
| 2、采购项目名称: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整体整修项目 |
| 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 |
| 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5年06月06日 |
| 5、评审日期:2025年06月19日 |
| 二、成交情况 |
| 包号 |
采购内容 |
供应商名称 |
地 址 |
中标金额 |
单位 |
备注信息 |
| 豫政采(2)20250713-1 |
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整体整修项目 |
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(郑东)金水东路88号1号楼7层710号 |
4,697,290.00 |
元 |
评审总得分:89.3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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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序号 |
名称 |
施工范围 |
施工工期 |
项目经理 |
执业证书信息 |
| 1 |
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整体整修项目 |
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施工图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。 |
合同签订后160日历天。 |
杜焕利 |
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2411515769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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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评审专家名单 |
| 陈会峰、王美芝、刘文云(采购人代表) |
| 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|
| 收费标准:按照“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”约定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。 |
| 收费金额:48,972.90元 |
| 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|
| 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》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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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其他补充事宜 |
|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)一并提交,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 |
| 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|
| 1. 采购人信息 |
| 名称: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|
| 地址:义马市千秋路中段 |
| 联系人:金先生 |
| 联系方式:0398-5656601 |
|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 |
| 名称: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|
| 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1003 |
| 联系人:李萍 |
| 联系方式:0371-58508970 |
| 3.项目联系方式 |
| 项目联系人:李萍 |
| 联系方式:0371-58508970 |